答:使用期限是在5月12日-5月18日之间。
美食消费券使用规则
【资料图】
1.消费者通过和合天台APP可查询电子兑换券领取及使用情况。消费者领券后,可在美食节现场天台餐饮协会服务台处进行核销兑换成美食节品尝券。
2.美食节电子兑换券只限本人在美食节期间使用,不转让,不兑现。
3.兑换券有效期为5月12日-5月18日,过期未使用的美食兑换券将自动作废。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发放时间
第一轮:5月11日20:00
第二轮:5月12日20:00
第三轮:5月13日20:00
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券包设置
美食节电子兑换券发放10万元,面额分为10元、20元两种。在美食节现场天台餐饮协会服务台处兑换成美食节品尝券使用,使用时间截止到5月18日美食节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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